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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水不好喝强摁牛——一个现代版的真实故事

 

留言箱收到的最新消息:

留言标题:  新华人支持你

留言正文: 我们都是新华书店的员工,曾为新华书店的金字招牌自豪了二十多年,现如今,经市委宣传部牵头,几番改制、转制,竟成为新华发行集团甚或新华传媒领导层眼中的草民、贱民。,原本小康经济的生活,变成收入一年不如一年。每次改、转制,都是肥了那部分领导者,亏了国家、集体和普通员工。04年的所谓保障方案,明确规定买断以工龄、年收入计,普通员工11万封顶(实际上难得有人超过,一般仅9万),干部13万封顶,结果个别干部买断搞暗箱操作,掌权者以个人交情论,以三十至四十多万买断。新华书店N代人积攒下的宝贵财富,先是充抵华联股份,使之扭亏为盈,后有业绩大增,,作出巨大牺牲de员工们没有从中得到应有的补偿、酬劳,当如今成为新华传媒股份时,我们却在七一党员大会上被新来的高层告知,新华集团作假账,是亏损企业!我们感觉到自己成了当代黑奴,被他们任意买卖!这几年来,我们没有开过职代会,员工的知情权被强行剥夺了!新华书店是传播知识、播洒文明的重要场所,但书店员工们却在经受着野蛮的经济掠夺和强权的侵害,难道非得等到星火燎原吗?!

你有听说过如此“天花乱坠”的市级文明单位,所谓上海的明星企业,每天的怨声载道吗?这个怨声包括了管理层的中层。不是这里的职工四十多人集团公司走访,就是那里的职工五十多人集体围堵老总们开会的会议室门口……从上到下,“哀”声一片。可是关键人物“听”不到。下面的百姓随着合啊并啊,并啊合啊,还有“置换”啊,没完没了。我们不反对改制。换制。我们反对的是在这样的改来换去中,老百姓不由分说地在各种显性、隐性之代价上的“总买单”。“下人”被人发配“周游列国”、还得感谢恩赐碗“饭”也算了,让老百姓大跌眼镜、不可思议的是,居然上面拿年薪的高层高管,也可以是今天这个,明天那个;人才和银子哗哗地进出,象自由市场。动荡得老百姓们看不懂!一家如此巨大的“航母”,玩的是哪家的“过家家”?这样的“人才”的进进出出,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将是怎样的伤筋动骨啊!民生是什么?“民生”不过是有些人眼里假“改制”为名而牺牲的炮灰!!!!!!!!!!!!!

                新华同胞们,我的表达权和你们的表达权都是神圣而珍贵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列写在十七大党代会报告里的四个词中,

                “表达权”,是首次。意味着这一 届政府对言论自由的重视。同时,

                 只有敢于充分的表达,这个社会才会有充分的监督。社会文明才会进

                 步!如果您和这位新华人一样,看了我的遭遇,深有同感或感触,都

                 可以把这里当成自己家的“沙发”。希望我的这点小小努力,可以为

                 后 来者服务。让这个空间,成为我们新华百姓一天劳作下来、畅所欲

                言的论坛吧!现在是信息社会,如果说自上而下的信息、新华传媒不能

                透明公开,那么就只有我们自己相互公开。如果我们能象现在这样在一

                起,我们的明天才会有希望!留言方式:网页左下角“查看全文”点开

                之后,到最下面找“发表评论”。还请各位过路大侠不吝赐教:偶不是Y

                J(那种以一当十、放倒一片的“武当小说”俺只有看看的份),在权

                与权力的冲突里,乎“以卵击石”是唯一的选项;俺充其量也只有从

               “353广场”之南东店原址、学学民工兄弟最原始讨要薪资的办法和本

                事;或者,气愤的时候、幻想一下2009年的香港书展,用一身血书的

“抗议”,到上海城的摊位前去让香港的读者朋友们开开“眼界”。 你传递什么精神文明啊?你卖什么书啊?我们 图书的都有

图书发行资格证。建议意形态领域,也要有一个行业资格领导道德准入证的东西。不能随便都来卖书;还欺世盗名地自称“精神文

明”。这种对“文明”本身的践踏,是对“文明”最大的侮辱!对付“黑暗”,舆论的大化才是正途。以,谢谢您的脚印和音。

将来这个情发展成为一个事件的话,那就由社会家来公断吧!

MSN不肯轻易加人,是因为这个空间只想留给自己。支持我的朋友请打开地址http://wuwenjun.blshe.com/需要留言,请上我专门开通的这个博客。

王小波曾经说过:“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

这句话可以在五十多年前,德国的一个新教牧师那里得到注解。他的一段话被刻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这段碑文是这样的 : 起初他们抓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亚利安人、不是犹太人; 再后来他们抓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再再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已经没有人能为我说话了 ----马丁.尼莫拉(德国新教教士)
 

8月30日的昨天上午,在外面接到二个电话。

一个是第一时间报告我:恭喜你,你的那篇征文得了二等奖(这至少表明偶是一个心态积极,热爱党、热爱社会的"好孩子")!

一个是妈打来的,说是有我的一个快递。

晚上八点,这份"告知函"带给我的震惊,大出我预计(倒不是意外其手法之"恶劣";而是意外其手法之"拙劣"。就好比你正准备与一个流氓相见,结果却跑来一个无赖。让你哭笑不得)。

文明企业乎?流氓企业乎?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用刘晓原律师的话:权力没有给权利一个说法,权利便以暴力的方式给权力一个说法。

有些愤怒和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我”宁可选择玉石俱焚。

选择玉石俱焚,是因为悲剧的性格,还是悲剧的社会?

一个“馒头”的血案……一辆“自行车”的血案……

在这些尘尘扬扬触目惊心里,法官啊,你看到了什么?

律师啊,你又看到了什么?

百姓的我们,看到了什么?

......

政府呢?除了所有以上这些人看到的一切,是否有看到社会深层次的更多原因?

关注民生,被提到如此高度,是否意味着对一个"和谐"社会来说它本身就已经迫在眉睫?

 

请原谅下面我用了大家看起来可能会非常不舒服的红色字体(下文中黑色文字来自这家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后面括号标注的红色文字系本人附加。选择读起来容易刺痛眼睛的“红色”,使之成为长长一段红与黑,是因为里面含有太多无奈的血和泪……)

告知函

          同志

 

 书城南东店按公司统一部署,于54日经营场地置换(试问:这种没有产权、仍然系租赁的“置换”也可以称之为“置换”吗?二个多亿的置换就置换出了这个?本人对偷梁换柱的这个所谓“置换”不认可)搬迁到河南中路科技图书公司(简称“科图”),开始开业前的进场改建工作,经全体员工的努力,于612日正式对外营业。

在书城南东店的场地置换过程中,企业千方百计地保障南东店员工的切身利益,做好员工权益保障工作(说得没错。报纸上也是这个口径登的。援引《中国图书商报》200841日的相关报道:……书店撤离而留下的职工去向。按照以往的做法,新华书店门市由于商业开发被动拆迁后,职工能够领到一定的补偿金,然后就另谋生路。……其中,老职工的生计问题往往成为企业经营者始终摆脱不了的一个梦魇。令人告慰的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斡旋下,上海书城南东店在南京东路步行街退出后,企业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全体员工也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公司在保证书店经营面积一平方米不减少,职工一个不下岗的前提下拟定了相应的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意愿……在职工权益保障方面,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困难,特别对老职工,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安排公司范围内经营状况最好的门店供他们选择;并承诺员工到新的工作岗位后职位不降低,3年内收入不减少。另外,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公司还委托工会,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关心和照顾。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上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让南东店的员工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企业的温暖。结合企业公示于南东店的宣传材料:公司将坚持三条原则:1、依法办事的原则。保障企业和员工权益。2、按照市场运作原则。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进行有偿动迁,原权利人、企业法人及自然人要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3、按照和谐社会原则。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下,要确保多方共赢,创建对社会、企业、员工有利的多赢方式。……另外,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公司也将委托工会组织负责受理,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与关心……大家看好了,这里面左一个“保障”,右一个“权益”,左一个“和谐”,右一个“共赢”, 左一个“特事特办”, 右一个“给与关心”。如此见诸报端。美好得“一塌糊涂”。“面子”工程之后接下来该“里子”相见了。)因你本人自身原因(这里所说的“自身原因”是怎么来的呢?请原谅我必须把上面那段话里的相关部分再摘录一遍,大家就能看得明白被颠倒的“因果”了——按照和谐社会原则。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下,要确保多方共赢,创建对社会、企业、员工有利的多赢方式。……另外,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公司也将委托工会组织负责受理,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与关心。明明是你在“置换”“安置”政策上,考虑到仅仅只是按照“市场规律”,象以往那样“新华书店门市由于商业开发被动拆迁后,职工能够领到一定的补偿金,然后就另谋生路。……其中,老职工的生计问题往往成为企业经营者始终摆脱不了的一个梦魇。”我们的市精神文明企业,“令人告慰”地,“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斡旋下”, “企业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全体员工也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在职工一个不下岗的前提下拟定了相应的措施”。按照这段话的逻辑,我们的保障方案,是企业得到了应有的补偿,有条件让全体员工也得到“很好”的安置。从而,为了解决领导顾惜老员工生计的那个“梦魇”,而更为人性化地设计成了“一个不下岗”,包括鼓励有困难的职工可以在工会组织的关心下特事特办。有足够的理由可以理解为,这一次安置,在通常的做法上更人性化。而不是倒推理,成了一个都不许在补偿金的问题上市场化运作,否则,这就有悖“人性”了。领导就要有“梦魇”了。你不是说“尊重职工意愿”吗?总不能你的善意与更负责任的人性化表现,必须被歪曲成,你给人家一碗“水”,人家“水不好喝强按牛”才符合你的和谐共赢与执政趣味吧?),你向企业工会组织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企业经沟通协商,也已明确告知你,将按公司“职工权益保障方案”的标准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及补贴(姑且不说我的第一份申请,一上来就强调,“如果这次能够有一个匹配“共赢”、相对合适的方案,我不愿意特殊。”我的被迫提出申请是在没有一个和口口声声之承诺相匹配的保障方案下无奈而为的。明明是你划定的唯一合法“跑道”,配合你怎么就成了我的“自身原因”了呢?原来你设计的这根“跑道”根本就是个“陷阱”?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从来也没有“特事特办”。你们想说的就是这个吗?我也很奇怪,一个“特事特办”的真实案例都没有,文章居然就可以做得如此煞有介事。这是对事实的嘲弄呢?还是对真相的狎玩?接下来,你们会看到一组很符合这份“告知函”以及“有权做进一步追溯”之法律意义上的“身份”的精确日期与数据。说明我们的“人力资源”非常有法律常识。如此有法律常识、注重细节的你,为何在这样一份措辞冰冷、一副法律文书模样的函件的关键部位,留出不应该有的空白?企业经协商沟通——它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接触人等等都到哪去了?已明确告知你——告知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又在哪里?将按公司“职工权益保障方案”的标准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及补贴。请问这个所谓“标准”是你给我的吗?它是劳动法给我的。如果说你的这个标准是个类似底线的东西,那么,何来一点所谓“沟通协商”的诚意?更毋庸说“特事特办”。说了那么多和谐、共赢,原来都是画给外人看的。“花瓶”的东西就是好看)

据考勤统计,你自54日至今未出勤上班(有没有搞错对象?由于应你们要求,中规中矩地在走程序,中规中矩地在等回音,半年未见答复,正奇怪相关职能部门咋就成了“隐身人”了,考虑着是否要建议你们人力资源去查查对方的考勤——就算是写给国务院的信也该有下文了吧?全世界都在“睡觉”,就你们人力资源在上班,这不,半年下来,这一纸上纲上线、迫不及待要加以“清算”的文字,就是我苦苦等来的“关心和照顾”!多么可怕,让一个还沉浸在有“协商余地”之美梦和幻想的人,不寒而栗。要知道所有接下来关于“上班”的问题,都是建立在“强制分流”的逻辑前提下。也就是说,所有关于“和谐”“共赢”的假仁假义,这个时候都不必要了对吗?怪不得人家说,杀人要痛快。你用了一把钝得半年方才见血的这么一把冷刀子。虚伪、冷漠,表演到了极致。有道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你相信吗?把人往死里逼,绝对是一门艺术。“上海新华传媒”估计有这个开课资格。独家秘籍啊!),南东店店长室已多次与你联系,请你按书城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和上班,应办理请假手续(究竟是店长室?还是工会负责人?自从你们授意我配合写下“申请报告”、经由工会正常途径上报集团公司之后,自从南东店置换安置问题倒挂——应该在之前解决的问题,由于职工的深明大意,极力配合,仅仅因为凭着职工对你们的一腔信任、被搁放到之后。自从南东店彻底易手他人,“南东店店长室”这个行政名词就不复存在。另起“炉灶”的那一个,性质上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南东店”。只能是暂时安排了部分南东人、并且是在征求意见、“画押”为证的前提下,重新集合的“志愿部队”。显然,从头至尾,它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和“科图”那边的工会负责人,只有情感上的联系,交换一下经她手的这个事件的进展,交换一下上面和我各自的一些想法。和这里提到的措辞的时间、内容、性质意义都相去甚远。这也正是为什么所谓54日之后、整个6月份的绩效工资,没有疑议地打进我的工资帐户。可以说那个时候,这样的情况不止我一人。你人力资源也绝没有搞错。始终以来,你也没有想到要去纠正其他人。这本身也是对这部分发放的认可!唯一的解释,是你独独想赖掉我的这份。正如同样的“因果逻辑”没有出勤,你独独克扣了我的高温福利等等。你人力资源讲求规条、又凭得是哪一条哪一款因人施爱?并且关于“绩效部分”相关场合的保留解释,也远远不是你一个想当然的“停发”,就单方面结束得了“清算”的。既然是“特事特办”,自然是有一定难度的。我这个最应该焦急的当事人都能理解,你一个“部门”又有什么不能理解。至于你的上级领导,不能在一个正常的时间值里,解决这个“特事特办”。又迟迟拖着不行“枪毙”。导致给下面的工作难度,似乎有点难以交代,只能说,这是上面对你们的不体谅。这里应该问的是他们,而不是死不死、活不活,被拖成个“无期”的无辜的我)。但你至今也未办理缺勤请假手续(手机的收费名词里有一个“主叫”、“被叫”的差别。在我“递请报告”上去之后,可以说,我就成了这样一个“被叫方”。除了等待,几乎没有我能作为的空间。可以说从那一刻起,“等待”就成了我的义务。由于没有责任人,我的等待所对应的那一头,是个可作为也可不作为的空洞的模糊的主体。它可以今天好象是这个部门,明天改制了,好象又成了那个部门。至于报告上来有没有回复在有些人看来可能从来就不是件事情。这算什么鸟事?这就是为什么我的“等待”迟迟无人应理的原因。不应理也算了,俺娘说,是不是现在奥运会结束了的关系?你老等着,它没有一个实质性的回复的东西可以给你,索性倒打一耙,成了“你自身原因”。空斗翻也真够厉害。经常有接到旁人关心的短信:有消息了吗?可见,全地球人都知道,我在等消息。等回音。惟独你人力资源刚从外星空降回来?你有听说过一个和企业内部的协商,在特别政策的关怀下,竟然没走过一次过场、整整冷冻了半年、并且估计是遥遥无期、以至于不是要求“主叫方”、而是要求“被叫方”配合行使一个漫长的请假来继续她的等待的吗?就因为权利在权力面前是弱势?你有听说过这样一个惊动政府、“项目”中最重要的关乎“民生”的一环、在报纸上都已功德圆满的“员工安置”,还需要如此画蛇添足地注解?)

按书城员工手册及薪酬方案相关规定,企业已于087月起停发你的绩效工资(关于此条,也是一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方案”,而非“结果”。必要的时候,会另加以解读解释)。从089月起,将改发最低工资(依据本年度本市“关于调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960/每月)(上班不上班,出勤未出勤,都应该有一个“因果逻辑”。你不去追溯自身的那个“因”,倒来责问起“果”了。我想请问我们的企业经营者,由于员工的深明大义,一个本来应该早已解决的“安置”问题,由于你的应该作答的职能部门、在项目之后遗留之关键问题上的持续的“隐身”,未置可否,导致该员工半年之久既无法领到正常的收入,又没有相关劳动手册以另谋生路,本来就因为家里蒙难,社会各界都在援手相助,如此煎熬之下,企业不闻不问,反而因为员工的善意体谅,步步紧逼。逼我就犯一个你们单方面说了算的数字?逼那头“死不饮水强按头”的“牛”继续“饮”你们打出的“慈善”牌“水”?请问,这一切会让您有梦魇吗?)

请你于收到本函之即日起,到科图营业场地出勤上班,或提供请假凭证,并对未出勤情况补办相关请假手续。企业将按照你未出勤况及补假情况,对你未出勤期间薪酬进行相应调整清算处理。

如在0895日你仍未提交请假凭证,或在0895日后继续不出勤、不办理请假手续,企业于08101日起,停发之后的一切薪酬待遇,直至出勤补假,再行清算期间薪酬。并且企业有权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做进一步追溯(简单。粗暴。呵呵,这就是前面那个“温情脉脉”、维权对话“艰难黑暗”的企业吗?这还是共产党人“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天下么?

特此告知。

 

 

 

上海书城   人力资源部

2008829

 

 

抗议新华传媒,权力对权利的欺压

抗议粗暴行权,对民生民意的践踏

抗议书城南东店变卖过程中结构不清的巨额补偿

在职工保障安置费上的零空白

抗议六个月职工正常途径的合理诉请

无任何一形式上的协商

抗议“市精神文明单位”的信守不一

二亿“置换”一纸“租赁”

共赢多赢谁在赢(职工保障费是个零)

 

 

附,前后二次递交工会的“诉请报告”: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工会领导以及“新华传媒”集团上属领导:

 

我是上海书城南东店这次“置换”过程中、“尊重职工意愿”、“妥善安置”、“有特殊情况的职工特事特办”之经由工会第一时间提出书面申请(附今年2月份提交的那份申请原文)、可以说是整个“置换”过程中仅有的、唯一的一个正在以“特事特办”的程序待批在家的职工吴文筠(这样迟迟没有结果的半年等待下来、既无法办理劳动手册,又不再有正常的收入。无论是精神还是生活来源的经济收入,都悬置在那里。很被动地一天一天在那里熬。家人一起受累。这个夏天的高温费等等职工最基本的福利似乎也已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去了半年。那边因“置换”而易手他人,从“南东”变成“353广场”的大楼,大概没多时就要竣工开业了吧!有几次路过,心情复杂地伫立在脚手架、安全帘、和围起的巨型广告板下,其中那个小小的停业告示似乎没人注意。但我却端看了很久。忍不住拿手机拍着。路人也许会很奇怪。他们又怎会知道,那个不起眼的告示中的三言二语、对我意味着什么。

一个政府参与的高达二个多亿的纯商业谈判,对方,一个国际房地产背景的私募基金,对被动迁企业职工的“安置”,必然是该“置换”环节中不可或缺的谈判内容的一项(有争议的产权可以9位数补偿。无可争议的职工“安置”倒是可以“空白”,这个命题如果成立、怎么说也是一大荒谬)。在“和谐共赢”、“以人为本”,党的工作重心、关注焦点无不围绕“民生问题”的今天,它其实才是最无争议、漏掉哪一项都不可能漏掉的那个最关键一项。它既是投资行为的成本之一,同时也是以赢利为目的、以投资为手段的这样一个纯商业项目中必须尽到的最基本的义务之一。为什么这样一个义务,在一些“花瓶”文字下,被隐去?

“尊重职工意愿”、“妥善安置”、“有特殊情况的职工特事特办”。这些见诸报端的美好字眼,我信以为真。经历了种种,以前还以为民工是弱势群体。隔壁宏伊广场在建过程中,就曾发生并亲眼目睹过那个为维护最底线的工人利益而不惜攀爬塔吊、以命相搏的谈判事件。交通受阻,引来仰看、采访者无数。看到那些值得同情的报道,不免感慨。职工于企业,实际也是弱势。

尊敬的“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工会领导以及“新华传媒”集团上属领导,这是我迟迟难以下笔、平生最矛盾的一封信。一方面作为新华传媒最普通的职工,市委宣传部张止静部长,竟然在繁忙的公务之外,专门抽时间,和我当面做了近四个小时的沟通。在一个跟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人身上花四个小时,这是什么概念?更何况上下如此悬殊。如果每个给她写信的人她都这么做,相信她会累死。她的亲和与魅力,真诚与智慧,让我深深难忘并为之折服。二十多年的职业生涯,由于工作需要,我们都经历过各种各样流于形式的谈话。那种没有丝毫感情色彩,搬弄一些冠冕堂皇的道理的外交辞令,只要半个小时就足以让彼此乏味。可是那四个小时,所有的焦虑和烦恼我都暂时遗忘。原来,一个统管中国最发达国际城市之宣传文化的高层女性领导,可以是这样的亲善,既洞穿来访者的内心,同时又是那么富于同情和理解。这样的一席交谈带给我的获得,已经不是某个问题本身解决程度的大大小小之计算可以衡量的了。经历过有所失去,就会懂得有所珍惜。只有那些刻骨体会过有些东西钱买不到、只有真正从那样的痛苦里过来的人,才会对一些常人所无视的“细小的东西”特别珍惜。这个“细小的东西”可以是陌生人的一句话。可以是一句站在你的角度淡淡的、有感而发的立场……它使你在这个冰冷坚硬的世界上,感受到人、尤其是一个陌生人、尤其尤其是一个身在高位的陌生领导,她的老友一般的信任与温情,所带来的那种直抵你心底的柔软与触动。在这样的充满人格魅力的人和事物面前,再尖锐的东西也会化为无形。相反有些小小的坚持,反而会自我惭愧。我很自责因为我的缘故,张部长那天起码要晚上九点之后才能晚饭。不要说以她的领导身份,就是我们身边最要好的朋友因为我们而受饿,我们也会有本能的不安。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这不是一顿晚饭的事情。在我们这个年龄,通常也都会自觉体谅和我们交往的每一个他人的感受。这也是我主观上非常想配合单位尽快在我的买断一事上有一个合适的尺度早早了结的原因之一。

尊敬的“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工会领导以及“新华传媒”集团上属领导,我知道,我的买断一事最终肯定是要在企业的友情操作下得以解决。故,不想理论太多。理论得太多伤感情。这也是这封信里我尽可能不去触及那些沉重的“东西”的原因。假如说我的问题继续长时间不能有结果,那么,我要背负的是什么,企业要背负的是什么,各自也都很清楚。双方都会有承担。物价飞涨,货币缩水,三年前8角钱一个的“乔家栅”菜包,现在已经要15毛才能买到。按照这个比值,三年前的保障,放到今天,几乎也就缩掉了一半。身为企业领导,你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你们要是当家,直接接触柴米油盐,你们就会知道一个40岁年纪几乎已无优势可言的职工,出于种种无奈牺牲掉所有的后续保障,换来的这点“买断”对一个困难的家庭来说,是怎样的杯水车薪。如若买断一事只关系我个人,不关乎我们一家老小其他人的感受,就凭张部长那样体恤相待、饱含诚意地加以肯定以及尊重我的意愿下、给我一定机会而带给我的感动,我就是拿多少也不应该计较。

看到父母为我的事每天沉默进出,在阳台叹息(为了不让我听见),我心如刀绞。我知道,低于22万,家里人都接受不了。毕竟我还有十年。未来的物价以及各项变数都在那里(我只是在替自己和这个需要我来支撑的家庭尽力有一点争取。并不想给各位领导带来麻烦)。还请各位理解。

 最后,恳请“生杀在握”的每一位领导,高抬贵手。尽力促成!给以成全!

再一次感谢你们!

 书城南东店    吴文筠

200886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工会领导以及集团上属领导:

 

首先感谢你们就这次书城南东店营业场地调整中,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能够给以“特事特办”之原则下的关心。

说句实在话,从我的本意来说,这种把自己家庭的困难或者说伤口拿出来示人、以求同情照顾的方式,让我感情自尊都无法接受。如果这次能够有一个匹配“共赢”、相对合适的方案,我想,我不愿意特殊。

似乎不得不重提四个月前家里的那场变故。请原谅,我用最简单的方式陈述一下家庭情况和这场变故以及该变故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的影响:

七年前我领养了妹妹的孩子。背景原因是我们这个支内家庭二姐妹中,父母将我留在了上海,而妹妹随他们留在了江西。为了能让这个一直我身边长大、被我视如己出的孩子能继续留在上海读书、将来有一个更好一点的前途,孩子的监护权从妹妹、妹夫那里过继到了我手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家庭结构和别人家的不一样,实际围绕这个孩子,组成的是一个大家庭。

去年十月,39岁的妹夫工伤身亡。8天的抢救以及一个多月的善后赔付,家属方由我全权代表交涉。

我现在的责任对象是:一个被红领巾蒙上双眼带到惨不忍睹的父亲床前(附照)、却仍然从红领巾下面偷看到一切真相,受到很大刺激、拒绝所有帮助、开始有自残倾向,每星期都在接受漫长的心理治疗的13岁男孩(正常收费600元二小时/次。已经二个多月下来了。也就是说已经发生4800/8次。而我二个月的工资到手,可能也没有这么多)。

中年丧夫、坚持买双人墓穴、至今仍以泪洗面、需要相当时间才能走出这段伤痛的妹妹。

我的父母。妹夫的父母(也是支内回沪,其他子女都在外地。其中一位刚查出肾积水、肾结石,在上海住院开刀。没有医保。妹夫的事情发生前,他们把我这个孙子的姨妈兼妈妈当女儿。妹夫的事情发生后,只要他们在上海,毫无疑问,他们也就是我的父母。必须由我和妹妹来帮忙照顾)。

我自己。那种痛悔与痛憾也许没有人能理解……如果还有来生,希望孩子的父亲能象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爸爸一样,牵着自己儿子的手走过每一寸属于一对父子的光阴,细细体味那只依赖的小手在你温暖的手心里一点点变大的感觉。那是一种什么也不能替代的为人父母的幸福感。而这一生这部分对已故孩子的父亲,因着我当年的善意,而成了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与缺失。如今,度尽劫波过来,妹夫对他妻儿的爱,我这个姐姐义无反顾地将“薪尽火传”。

妹夫在这个家庭中的角色,今后只能由我来弥补。我是这个家庭中的女人。也是这个家庭中的“男人”。

这个事件之后,在一些媒体朋友的帮助下,让我深为感动的是,我们得到了来自各方的帮助。

附一封素昧平生的好心人的来信。对方在今年的24日,通过上海慈善基金会,向我们家的孩子捐赠了800元钱(孩子知道后,坚持要我们把这笔钱还到对方手里。包括学校的捐赠,他也拒绝)。

睡眠一向很好的我,这个事件之后,开始经常睡不着觉。压力种种,可能这二年还不是很大问题。随着四个老人的逐渐高龄,以及我自己的不再年轻,我担心后面的路会越来越艰难。很无奈的情况下,正逢单位有此政策——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能够给以“特事特办”之原则下的关心。念及家里目前的实际,有些事情不得不千头万绪、重新做出安排;故,本人经再三考虑,希望单位能够从“共赢”之人性化的角度,操作“买断”,从某种程度以解我们这个家庭之燃眉。

写到这里,我想由衷地再说几句:四十不惑的年纪。了然生死。应该是一个随心随性、无畏同时也感恩的年纪。假的客套的东西省了。真心话是:首先,谢谢二十余年书店对我的培养。翻翻抽屉,那些荣誉无不有单位的培育在里面。在我昏天黑地、四方问路、以企抢救生还渺茫的妹夫包括后来艰难的善后交涉,一路过来,几近崩溃,我们南东店的工会、领导以及我的同事,给以了莫大的支持与关照。感谢他们!这次南东店的“置换”过程中,伤痛犹在、情绪未复的我,在一些“枝节”的认识上有一些个人看法。南东店以及书城的相关领导,仅仅针对我,就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让我有一个慢慢接受、换位思考的过程。谢谢他们为某些“伤害”的最小化做出的努力。他们融于工作的每一分细微的诚恳与关心,让我渐渐开始乐于换一个角度思维。放弃了一些可能不必要的坚持。实际上,我非常喜欢我现在“团购”工作的平台,它的充满挑战性,也正是我乐此不疲的兴奋点。实在是家庭方面不堪重负,希望“买断”至少经济方面能暂时帮助这个家庭有所缓解。将来时间精力允许的话,我想我一定会象那些曾经施我以援手、甚至至今都未曾谋面的爱心人士一样,尽力回报社会。只有在冰寒彻骨、临渊而立中,切切实实感受到那种来自完全陌生的人的温情相助的人,相信才会有如此深刻的感动与体味。

南京东路步行街上,随便举例对面的“王开”,最保守的一个数字:2007年一对夫妇的“买断”在四十多万。“时装公司”同样是卖给外国人,平均每人安置买断都在30万以上。

物价飞涨,货币缩水,三年前0.8元的一个“乔家栅”菜包,现在已经要1.50元才能买到。加六金的我们,无论从哪个角度,自然不应该低于对方。相信“和谐共赢”四字也不会是一纸空文。一定是有实实在在含金量的。

恳请“生杀在握”的每一位领导,高抬贵手。给以成全。

如果“特事特办”,我的“买断”能税后30万(综合了家庭困难和其他比较理性的因素种种,不想有虚,感觉这个数字是能够解决自己困难的最低诉求。如果低于这个数额,困难犹在,最终可能还是要通过社会来消化;买断可能就没有太大意义了。我想,我们的市“精神文明”同时又是传播精神文明的企业,必要情况下只会帮社会主动承担更多,而不会把完全能够消化解决的问题留一半推给社会。能力完全可以的情况下,职工有特殊困难,只要是合情合理范围的诉请,应该能够得到最大化的考虑。当然,如果操作上有需要,本人也将尽最大配合),如果“买断”能税后30万,我将以南东店团购部的名义,捐赠其中的一万给即将要落成的、由车祸中死里逃生的电影演员胡歌出资建造的云南希望小学(因为没有丝毫作秀的成分,胡歌拒绝了媒体的宣传,只是默默地在做此事。我也是机缘之下,认识了一些他身边正在促成此事的朋友。力量太小,很希望能有自己的一份子在里面)。这个数字感觉太少,帮不了太多的孩子。如果这次“有偿动迁”南东店的每一位职工有相应补偿,不论多少,我将如数追加捐赠。

最后,再一次感谢你们!

 

 

书城南东店    

2008.2.29